招生信息
湖南科技大学2016级新生缴费须知
各位同学:
为确保您顺利缴纳学杂费,请认真阅读本《缴费须知》,并遵照执行。
一、缴费准备:收到学校随录取通知书寄发的中国工商银行卡后,您须做好如下准备工作:
1、登录学校自助迎新系统,选择宿舍,确认应缴学杂费金额;
2、本人持身份证在8月20日前到所住地工商银行办理银行卡启用;
3、设定银行卡密码,在住地或校园内工行开通网银;
4、存入(或汇入)足额学杂费和必要生活费。
二、缴费方式:
1、自助缴费:完成缴费准备后,我们推荐您通过自助迎新系统在8月20-30日期间缴纳学杂费,具体操作流程见《自助迎新服务平台操作手册》,您可以实时查询缴费情况。
2、银行批扣:未在所住地开通网银的新生,需按自助迎新系统中选择宿舍后查询到的合计应缴金额于8月30日前将足额的学杂费存入学校寄发的工行卡中,学校8月31日-9月1日批扣学杂费,您可以在9月2日后查询缴费情况。到校后您可以到校园内工行开通网银,以便以后学年的学杂费缴费。
三、缴费收据:缴费成功后,收费票据可在10月10日后到学院学工办咨询并领取。
四、银行卡的维护:务请保管好随通知书发放的工行卡,学生在校期间学杂费缴纳、考试费收取、奖助学金发放等业务均须通过该卡。银行卡遗失、损坏或者入学时没有收到银行卡的,请及时到校园内工行办理补卡。
五、缴费查询:您可通过财务网查询应缴费明细和缴费情况。方法为:登录湖南科技大学网站(www.hnust.edu.cn),点击主页“财务查询”,选择“校园网外用户入口”,在“新生快速查询”中,输入考生号和密码(初始密码为身份证上出生年月日的后六位)进行查询。
六、在校期间的学杂费缴纳:以后学年学生应在8月25日前将学费、住宿费、教材费、基本医疗保险费足额存入或汇入学校寄发的银行卡账户,开学初学校统一批扣;学生也可以通过湖南科技大学收支平台 (http://szpt.hnust.cn) 等进行网银缴费。
湖南科技大学2016级新生学杂费标准表
单位:元/生·年
专 业 名 称 | 学费标准 | 住宿费 | 代收费 | 应缴总额 | ||||||
预收教材费 | 生活用品 | 新生体检费 | 军训服装费 | 基本医疗保险 | 商业医疗保险费 | 预存餐费 | ||||
采矿工程、勘查技术与工程、园林、资源勘查工程 | 3600 | 600~1200 | 800 | 380 | 85 | 86 | 120 | 200 | 200 | 6071~6671 |
哲学、汉语言、汉语国际教育、翻译、日语、生物技术、应用心理学、英语、信息与计算科学、应用化学 | 4500 | 600~1200 | 800 | 380 | 85 | 86 | 120 | 200 | 200 | 6971~7571 |
化学、数学与应用数学、应用电子技术教育、生物科学、地理科学、汉语言文学、历史学、思想政治教育、物理学、体育教育、英语(师范)、教育学、教育技术学、小学教育 | 4000 | 600~1200 | 800 | 380 | 85 | 86 | 120 | 200 | 200 | 6471~7071 |
经济学、国际经济与贸易、法学、工商管理、市场营销、财务管理、物流管理、人力资源管理、电子商务、公共事业管理、应用统计学、会计学、旅游管理 | 5000 | 600~1200 | 800 | 380 | 85 | 86 | 120 | 200 | 200 | 7471~8071 |
城乡规划、建筑学 | 5900 | 600~1200 | 800 | 380 | 85 | 86 | 120 | 250 | 200 | 8421~9021 |
建筑学(中外合作办学) | 28000 | 600~1200 | 800 | 380 | 85 | 86 | 120 | 250 | 200 | 30521~31121 |
新闻学、广告学、音乐学 | 6000 | 600~1200 | 800 | 380 | 85 | 86 | 120 | 200 | 200 | 8471~9071 |
绘画、美术学、视觉传达设计、环境设计、产品设计、舞蹈表演、雕塑 | 8000 | 600~1200 | 800 | 380 | 85 | 86 | 120 | 200
| 200 | 10471~11071 |
工程管理、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、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、地理信息科学、材料化学、制药工程、金属材料工程、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、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、测控技术与仪器、物联网工程、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、给排水科学与工程、测绘工程、环境工程、能源化学工程、工程力学、生物工程、工业工程、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、工业设计、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、信息安全、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、车辆工程、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、自动化、电子信息工程、通信工程、计算机科学与技术、网络工程、土木工程、安全工程、化学工程与工艺、软件工程、机械电子工程 | 5900 | 600~1200 | 800 | 380 | 85 | 86 | 120 | 200 | 200 | 8371~8971 |
说明:1、学校严格执行湖南省价格、财政、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的收费政策。2016级新生收费依据为《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湖南省财政厅、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湘发改价费[2015]655号)。另建筑学专业中英合作办学的国内学费2.8万元,国外学习期间,按照外放大学国际学生的标准收费。
2、代收费:(1)学生保险费:标准为商业医疗保险50元/人·年(四年制按全额200元、五年制按全额250元一次收取),基本医疗保险120元/人·年(按当年政策标准分年收取)。学生保险费包括意外伤害险和住院医疗险(因病门诊和既往病史不属于保险理赔范围)等,其最高理赔额分别为10000元和90000元,商业保险可自愿选择,不参加的可在开学后退还。
(2)生活用品含盖絮2床,垫絮1床,被套2床,床单2床,枕芯1个,枕套2个,竹凉席1床,蚊帐1床,热水瓶1个,铁桶1个,包装袋1个。新生自购自带床上用品须主动向学校申报,接受有关部门检查,并保证不得将劣质床上用品带入校园,自带和免费学生可在开学后退还相关费用。
3、应缴总额需根据您选择的住宿费标准来计算,以自助迎新系统中查询的应缴总额为准。
湖南科技大学财务处 二○一六年七月